数字产品(软件开发)价格鉴证评估技术指引

为规范数字产品价格鉴证评估行为,做好数字产品价格鉴证评 估工作,显化数据资产的价值,公平、公正体现数字产品价格,促 进数字产品研发、利用,更好地服务数字产品市场发展,制订本技 术指引。

1.定义。

数字产品是指企业或个人拥有或控制的,以电子化形式存在

的,各种运营数据、业务流程、业务系统及各类电子文件、数据产 品等。

2.价格鉴证评估范围。

本指引适用的鉴证评估范围包括各类数据产品、软件、电子文 件的使用权或所有权。

3.委托书规范表述。

为解决XXX纠纷(鉴证评估目的),对XXX(使用人或所有

权人)所有的XXX(数字产品)的使用权或所有权,于鉴证基准日 XX年XX月XX日(损害发生日或财务报表日)的市场价格进行鉴 证评估。

4.价格鉴证评估技术标准。

4.1 国家标准《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》(GB/T36964-2018);

4.2 国家标准《信息技术软件测量功能规模测量》(GB/T18491- 2010);

4.3 国家标准《质量数据报文》(GB/T18124- 2000);

4.4国家标准《信息技术大数据数据分类指南》(GB/T38667-

2020);

4.5 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《软件研发成本度量规范》

(SJ/T114 63-2013)以及配套的应用指南;

4.6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《软件工程功能规模测量

NESMA方法》(SJ/T11619-2016);

4.7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团体标准《软件造价评估实施规程》

(T/C CUA 005-2019);

4.8 北京软件造价评估技术创新联盟团体标准《软件造价评估 实施规程》(T/BSCEA 002-2019);

4.9 《中国软件行业基准数据》。

5.委托方提供的资料。

5.1 开发成本资料:开发过程中的人工成本、材料成本、设备、 办公用房等摊销成本、测试成本、其他间接成本等。

5.2 使用维护资料:日常的使用维护成本、升级开发频率及开 发成本等。

5.3 市场收益资料:市场销售合同、授权使用合同、未来市场 收益预测等。

6.鉴证评估方法。

6.1市场法

市场法是指经市场调查,获取与价格鉴证评估标的相同或类似

的参照物市场价格,分析比较价格鉴证评估标的与参照物之间的差 异并进行调整,从而确定价格鉴证评估标的价格的方法。

计算公式如下:

鉴证评估标的价格=参照物价格±差异金额

=参照物价格×(1±调整系数)

6.2成本加和法

成本加和法是指利用鉴证评估标的全部开发成本之和确定鉴证 评估标的价格的方法。

计算公式如下:

鉴证评估标的价格 = 人工成本+材料成本+设备房屋等使用

成本+间接成本+资金成本+税费+利润

鉴证评估标的价格 = ∑分项系统价格+资金成本+税费+利润

6.3收益法

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鉴证标的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,来计算鉴 证标的价格的鉴证方法。

一般表达式为:

图片[1]-数字产品(软件开发)价格鉴证评估技术指引-乐乐资料仓库

式中:

P—价格鉴证值;

Ri—未来第i年的预期效益

r—折现率;

n—收益年限;

i—年序号。

7.鉴证评估技术思路。

7.1软件资产

7.1.1开发阶段或测试阶段的数字产品可采用成本加和法进行鉴

证评估。

开发阶段数字产品尚未达到销售使用条件,成本数据资料相对完善,宜采用成本加和法进行鉴证评估;测试阶段数字产品虽然达 到了销售使用条件,但还未产生稳定收益,又因其成本数据也相对完整,故而,有市场交易数据的情况下,可采用市场法和成本加和方法进行鉴证评估;没有市场交易数据时,宜采用成本加和法进行鉴 证评估。

方法一:将鉴证评估标的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核算。

(1) 利用项目核算财务报表或专项审计报告确认实际支出成

本;

(2)剔除无效的、非必要的成本支出;

(3)分析确认成本的客观性,将不客观的成本量调整至客观成

本量;

(4)分析确认间接费用的合理性,如企业管理费、设计费、设 备摊销、房屋摊销等等,做到不漏项,不重复;

(5)根据费用支出时间计算资金成本,均匀投入的计算一半时 间,资金量不大的或开发周期不超过1年的可以不计算此项;

(6)计算合理的利润与税金;

(7)各项成本相加,计算总成本;

(8)进行基准日期修正,可采用行业综合费用调整法或单项费用调整法,计算鉴证评估标的成本价格。

方法二:将鉴证评估标的按功能模块进行核算。

(1)计算每个功能模块的直接成本;

(2)合计后,计算总的直接成本;

(3)计算总的间接成本;

(4)计算资金成本;

(5)计算利润与税金;

(6)各项成本相加,计算总成本;

(7)进行基准日期修正,可采用行业综合费用调整法或单项费 用调整法,计算鉴证评估标的成本价格。

7.1.2开发完成后形成稳定收入的数字产品可采用收益法进行鉴证评估。

企业网站的针对性强,主要满足企业自身使用,不具有稳定的 收益,可采用市场法或成本加和法进行鉴证评估;门户网站与应用 软件、网络服务平台类似,收益易实现且相对稳定,使用功能繁琐,不易比较调整,可以采用收益法进行鉴证评估;收益不稳定时可以 采用成本加和法进行鉴证评估。

(1)将鉴证评估标的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核算;

(2)利用项目核算财务报表或专项审计报告确认实际收益;

(3)剔除偶然发生的收益;

(4)分析收益的客观性,将不客观的收益调整成客观收益;

(5)根据历史收益和市场发展状况,分析预测未来客观收益和

经济收益年限;

(6)根据行业风险,分析计算收益折现率,收益折现率要对应收益口径;

(7)根据收益折现公式计算鉴证评估值。

7.2功能点价值法

7.2.1评估需要提供的材料。

(1)软件开发需求说明书;

(2)软件开发初步设计;

(3)软件开发数据库设计说明文件;

(4)软件开发竣工文档;

(5)软件开发变更说明(如有);

(6)软件系统登录地址、用户名、密码.。

7.2.2评估计算过程。

(1)计算功能点规模。

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项目文档,采用计算功能点计数方法,计算未调整的功能点数。

功能点计算公式如下:

UFP = ILF + EIF + EI + EO + EQ

式中:

UFP:未调整的功能点数,单位为功能点;

ILF:内部逻辑文件数量,单位为个;

EIF:外部接口文件数量,单位为个;

EI: 外部输入,单位为个;

EO:外部输出,单位为个;

EQ:外部查询,单位为个。

(2)调整功能点规模。

S = UFP *重用程度调整系数 * 修改类型调整系数 * 规模变

更调整因子

式中:

S:调整后的功能点数,单位为功能点;

UFP:未调整的功能点数,单位为能点;

重用程度调整系数 修改类型调整系数
1.30 新增 1.00
1.00 修改 0.80
0.7 删除 0.20

 

规模变更调整因子

需求早期 1.39
需求中期 1.21
需求晚期 1.10
需求完成及运维阶段 1.00

 

(3)计算工作量。

根据调整后软件规模,计算工作量,公式如下:

AE = ( PDR * S ) * SWF * RDF

式中:

AE:调整后的计算工作量,单位为人时;

S:调整后的软件规模,单位为功能点;

PDR:功能点耗时率,单位为人时每功能点;

SWF:软件因素调整因子,包含业务领域、应用类型及质

量特性调整因子等;

RDF:开发因素调整因子,包括采用技术、团队经验等;

软件因素调整因子

类型 1.00 业务处理类项目
质量要求 1.00 无特殊质量要求
完整性级别 1.00 无特别限定

开发因素调整因子

开发语言 1.00 无特别限定
开发团队 1.00 无特别限定

(4)计算直接成本。

在获得了工作量计算结果后,可采用以下公式计算项目成本:P = AE / HM2 * F2 + DNC,

式中:

P:预算费用,单位为元;

AE:调整后工作量,单位为人时;

HM2:人月折算系数,单位为人时每人月;

F2:平均人力成本费率(包括开发方直接人力成本、间接成

本及毛利润),单位为元每人月;

DNC:直接非人力成本。

(5)计算成本价格。

成本价格 = 直接成本 + 间接成本 + 利润 + 税金

  1. 注意事项。

(1)数字产品不存在实体性贬值,但存在经济使用年限;

(2)开发阶段以成本加和法为主,使用阶段以收益为主,调整

因素的不确定性导致了市场法应用的限制;

(3)鉴证评估中注意使用权和所用权的区别。

  1. 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  2. 本指引由中国价格协会负责解释。
  3. 本指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。

 

 

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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